深圳婚姻案件律師 如今婚姻中出現第三人的情況也越來越多,對于損害家庭的第三人,我國婚姻法又作了哪些規定和處理?咱們一起來看看破壞家庭要判幾年,新婚姻法處理第三者問題。
離婚幾年后,新婚姻法就會對第三者進行處理。
「婚姻中的第三人」,是指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發生不正當性關系,從而故意造成他人夫妻感情破裂的行為。與婚外異性保持不正當關系,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,應當受到道德上的譴責,但對于道德層面上的懲罰,我們只談談。在法律層面上,對一方及第三人的處罰可分為三種情況:
一、黨紀處分。黨紀政紀處分只適用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,如在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等機構內工作的公職人員或第三人,公眾對他們寄予很高的道德期望,婚內出軌將受到公眾的嚴厲譴責,甚至單位給予行政處分。
(2)民事責任。對于某些第三者行為極為惡劣的案件,女方也可向第三者提起侵權訴訟。也就是說,如果一方曾向第三者購買了大筆財物,而另一方提供了充分的證據,可以要求第三者返還大筆財物,從而損害了第三人的既得利益,在此,我們也將其界定為懲罰。
(3)刑事責任。犯罪責任主要表現在夫妻雙方及配偶另一方違反重婚罪上。夫妻雙方可向公安機關報案,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,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,要求出軌方和第三人對重婚罪承擔法律責任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因婚外情被認定為重婚罪的,可能面臨“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”的刑事處罰。
法理基礎
(1)《婚姻法》(2001年修正)第四條家庭關系:夫妻應當互相忠實,互相尊重;家庭成員應當相互尊重,互相幫助,維護婚姻家庭關系中的平等、和諧和文明。
2)《婚姻法》(2001年修訂版)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:
㈠重婚的;
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;
㈢實施家庭暴力;
㈣虐待、遺棄家屬的;
毀了家庭幸福會進監獄嗎?看性質,刑法上婚姻問題主要有兩種:
《刑法》第288條:“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第219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同居或者結婚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。
運用職權或從屬關系,強迫他人奸淫現役軍人妻子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正確的處理小三:
與第三者正面接觸的機會。
用已知的信息去找第三者談話,談話態度要誠懇,還是要堅持曉之以情,動之以理,首先要讓第三者了解你倆的戀愛過程,讓他(她)知道你們之間感情的深厚程度。對話過程中,還應提醒第三人介入他人家庭的利害關系甚至應承擔的法律后果。
二、向第三人親屬求助。
如果不能徹底解決與第三者的直接接觸,可向其親屬尋求幫助(注意,這里的親屬指第三者的父母,如果她已經是有夫之婦,切忌不去找他的男方及其家人,這樣可能會切斷她的聯系,使事情更加難以挽回)。首先要把事實真相告訴對方,尋求對方親屬的支持,讓對方做好第三者的思想教育工作,使第三者對自己的不道德行為有更深刻的認識,一般作為第三者的親屬更忌諱自己的孩子犯這樣的錯誤,更能體會到第三者對雙方都存在的危害,他們對第三者的教育力度會更大,效果會更好。
第三,訴諸行政約束。
深圳婚姻案件律師 若達到個人之間無力的程度,就求助于行政部門。第三人的存在不受政府規章、社會公德的影響,有具體的相關政策對第三人進行嚴格的黨紀、團紀、政紀處分,同時第三人的不道德行為也會受到全社會的譴責和唾棄。
假如出現了小三,我知道各位女人或男人是不會冷靜下來的,但大家一定要找相關的渠道,比如法律,利用法律微信來保護自己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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